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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判决有法律效力吗

2001-04-1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某君因与其妻感情不和要求离婚。经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,同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。女方不服提出上诉,在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之前,男方暴病身亡。那么一审判决的离婚有无法律效力?在分割遗产上,女方还有无继承权?

专家意见: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,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,可以提出上诉,由上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和裁定。如果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不上诉,一审的判决和裁定即开始生效执行。某君的离婚请求虽经一审判决准予离婚,但在上诉期限内女方已上诉,因而,一审法院的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,就是说某君与其妻还没离婚。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规定:“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”应当“终结诉讼”,二审法院不再审理。按此精神,一审法院的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,所以,女方仍是合法的继承人,她还有权参加那份遗产的分割。

(《海南特区法制报》2001.4.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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